索引號 | 002482285/2023-00537 | 發布機構 | 省水利廳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
文 號 | 浙水運管〔2023〕2號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23-02-27 | 統一編號 | ZJSP18-2023-0003 | |
沿海各市、縣(市、區)水利(農業農村)局:
為滿足地方沿海一線海塘安瀾工程建成后的備塘處置需求,科學合理確定沿海防潮二道防線,優化備塘體系,釋放備塘發展空間,指導沿海防潮二道防線方案編制,根據《浙江省海塘建設管理條例》、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制定〈浙江省海塘建設管理條例〉配套規范性文件的通知》和《浙江省海塘工程技術規定》等有關規定要求,我廳組織制定了《浙江省沿海防潮二道防線方案編制技術要求(試行)》?,F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浙江省水利廳
2023年2月27日
浙江省沿海防潮二道防線方案編制技術要求(試行)
沿海防潮二道防線設立是應地方要處置備塘需求而開展的一項工作。為滿足地方備塘處置需求,科學合理確定防潮二道防線,優化備塘體系,釋放備塘發展空間,指導沿海防潮二道防線方案(以下簡稱二道防線方案)編制,根據《浙江省海塘建設管理條例》、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制定〈浙江省海塘建設管理條例〉配套規范性文件的通知》和《浙江省海塘工程技術規定》等有關規定要求,制定本技術要求。
一、適用范圍
本技術要求適用于沿海一線海塘安瀾工程建成后,地方政府處置備塘前,二道防線方案的編制。所稱二道防線是指為減小沿海一線海塘決口后海水倒灌范圍,減輕風暴潮災害損失,利用現有備塘、隔堤和道路等組成的擋水設施。
二、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創新深化、改革攻堅、開放提升”的重大決策部署,統籌發展和安全,遵循“加強一線、優化二線、規范管理、有序退出”的基本思路,依法依規科學編制二道防線方案。二道防線方案應包括基本情況、二道防線需求分析、備塘或相關設施調查、二道防線選取及安全評估、二道防線管護、實施計劃等內容,并附二道防線分布圖、典型斷面圖等圖件。
三、基本資料
(一)區域地形地貌和氣候水文等地理環境;一線海塘及其保護范圍的面積、人口、耕地、城鎮及村莊等;水利、交通、能源、通信等重要基礎設施,農業、工商企業的規模、資產、產值等;歷史洪潮災害和生態環境等概況。
(二)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水利、交通、能源等專項規劃。
(三)政策法規、技術標準等相關編制依據。
四、二道防線需求分析
根據一線海塘防潮能力和保護區內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分析區域內設置二道防線的必要性,重點分析一線海塘決口后海水倒灌的范圍及可能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以及現有備塘處置的需求。
五、備塘或替代設施調查
(一)全面摸清轄區內備塘情況,包括備塘名稱、位置、長度、塘頂高程、塘頂寬度、典型斷面結構、涵閘、缺口、其他交叉建筑物和產權人、主管部門、管護單位等情況以及存在的薄弱環節,初步分析其作為二道防線的可行性。
(二)摸排臨近一線海塘的交通道路、公園綠道等基礎設施,包括位置、長度、頂高程、頂寬度、斷面結構、缺口、通道、其他交叉建筑物和產權人、主管部門、管護單位等情況,初步分析其作為二道防線的可行性。
六、二道防線選取及安全評估
(一)二道防線選取要求
1.同一閉合區內的二道防線原則上應做到連續、封閉;
2.二道防線優先從現有備塘中選取,有多道備塘的,綜合考慮地方相關發展規劃,盡可能擇優選取臨近一線海塘、結構相對牢固、連續、封閉的備塘;
3.無備塘或備塘距離一線海塘較遠時,二道防線可從臨近一線海塘且具備一定擋水能力的交通道路、公園綠道等基礎設施中選取。
(二)二道防線安全評估要求
1.作為二道防線的備塘原則上不降低塘頂現狀高程,其他替代設施頂高程應不低于同一閉合區內備塘的塘頂高程;
2.二道防線頂最小寬度應滿足搶險車輛單向通行,能寬則寬;
3.參考《海塘工程安全評價導則》等規程規范,評價作為二道防線的交通道路、公園綠道等基礎設施以及與二道防線交叉、連接的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可靠性,保證二道防線整體功能的發揮。
七、二道防線管護
(一)明確納入二道防線的各擋水設施的管護責任主體和管護經費來源,提出日常巡查、專項檢查、維修養護和水毀修復要求;
(二)分析二道防線薄弱環節及風險點,編制安全應急預案,提出工程與非工程措施;
(三)二道防線沿線各類口門原則上設置永久啟閉設施,不具備條件的,應明確應急封堵措施并提出完善措施;
(四)鼓勵作為二道防線的備塘開放共享,可融合建設公園、綠道等設施,但不得影響二道防線主要功能發揮。
八、實施計劃
明確二道防線方案實施的具體任務、責任主體、實施時間節點和經費保障等。
九、附圖
二道防線平面布置圖應以不小于1:10000地形圖作為工作底圖,采用ARCGIS或CAD格式、1985國家高程基準、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應標注二道防線及對應的一線海塘軸線、起訖點等重要節點的坐標,標明涵閘、缺口、其他交叉建筑物(構筑物)類型、位置和管護責任主體、聯系方式等信息。典型斷面圖采用CAD格式、1985國家高程基準。
本技術要求由浙江省水利廳負責解釋,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政策圖解鏈接地址: 【圖解】浙江省沿海防潮二道防線方案編制技術要求(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