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12月19日訊】根據水利部等9部委聯合印發的《關于推廣合同節水管理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結合《浙江省水資源條例》和《浙江省節水行動實施方案》要求,12月13日,省水利廳、省發改委、省經信廳等十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合同節水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進一步推進合同節水管理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明確了合同節水管理工作總體要求、實施程序、重點領域、激勵政策、技術支撐、組織保障等6方面的具體要求和相關措施。提出到2025年,全省每年實施一批合同節水管理示范項目,探索完善合同節水政策制度體系、項目實施規范和適用技術集成。到2027年,合同節水管理成為公共機構、農業、工業、服務業、園林綠化等領域實施節水改造的重要模式,政策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節水服務能力明顯提升,先進適用的節水技術、工藝、裝備和產品普及應用,節水服務市場競爭有序,節水服務產業健康發展。
《通知》要求,各設區市和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部署推進,充分發揮節約用水工作協調機制作用,統籌推進合同節水管理工作,因地制宜明確重點任務,細化部門分工和實施計劃。要嚴格監督考核,各地推進合同節水管理的實績實效,納入省對市、縣(市、區)自然資源集約利用考核,對取得顯著成效的予以激勵,對工作不力的加強督促。
信息來源:廳水資源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