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82285/2022-00190 | 發布機構 | 省水利廳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
文 號 | 有 效 性 | |||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要求,由浙江省水利廳編制。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等六部分內容。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浙江省水利廳”門戶網站進行下載(www.blycg.com)。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系浙江省水利廳辦公室,電話:0571-87826580。
一、總體情況
2021年,省水利廳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及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的決策部署,按照《2021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浙政辦發〔2021〕28號)文件要求,結合水利重點工作,明確目標、分解任務、壓實責任,利用省水利廳網站、“浙江水利”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媒體主動向社會發布信息,全力做好政策解讀,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持續加強網站建設,主動引導公眾參與,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在政務公開工作中的獲得感。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21年,我廳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通過門戶網站、政務微博、政務微信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7072條,其中門戶網站公開信息5899條,微博、微信發布信息1173條。全年通過圖片、圖表、視頻等多種樣式開展政策解讀10篇,召開新聞發布會3場,舉辦在線訪談 5次,回應公眾關注熱點11次。
1.一把手解讀水利政策。2021年以來,廳黨組書記、廳長馬林云結合水利重點工作,通過省政府新聞發布會、浙江之聲、中國水利雜志等媒體平臺,多維度解讀農村飲用水達標提標、水利助力`高質量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等重要涉水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執行情況,起到良好的社會效應。
2.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一是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對2021年度4件重大決策實行從決策起草、意見征集到政策解讀的全流程公開。二是在省政府網站開設“美麗河湖建設行動”和“農村飲用水達標提標行動”兩大專題,持續更新建設進展,著力提升政策公眾知曉率。三是及時公開2021年度全省在建和竣工的重大水利工程名錄,方便公眾了解水利工程建設進展。
3.發展規劃、專項規劃類信息公開。開設“規劃信息”專欄集中公開“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規劃、浙江省海塘安瀾千億工程建設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信息,引導公眾了解、支持、監督規劃實施。
4.重要規范性文件公開。強化重要規范性文件政策發布、解讀回應的水平和質量,2021年以省水利廳名義制作印發的10個行政規范性文件實現100%圖文解讀。
5.建議提案辦理情況公開。加大建議提案辦理情況公開,省水利廳2021年主辦的27件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實現100%全文公開。
6.財政信息公開。在門戶網站及時公開2021年度部門預算和2020年度部門決算。根據各類政府采購項目實施進度,在浙江省政府采購平臺上依法公開政府采購項目信息、采購文件、中標結果等內容。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在《浙江省水利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中明確網上、現場和信函3種信息公開申請途徑。
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4件。其中,自然人申請12件,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2件。按申請方式統計,其中網上申請13件,占總數的92.8%;信函申請1件,占總數的7.2%。因政府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復議1件,結果獲維持。
按答復類型統計,予以公開11件,占比78.7%;不予公開1件,占比7.1%;無法提供2件,占比14.2%。截至2021年12月31日,14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已全部辦結。每份答復告知書均援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相關規定,并告知申請人救濟渠道。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相關規定,14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均未超出一定數量或者頻次范圍,未向申請人收取費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梳理并主動公開法定公開內容目錄41項,同時公布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具體職責、業務事項、信息類別、內容標準、公開時限和公開形式,規范文件公開屬性源頭管理,嚴格信息公開保密審查。
(四)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加強門戶網站規范化管理,落實月度讀網制度,每月檢查錯別字、內部鏈接準確性以及各個欄目的更新頻率,不斷推動政務公開工作常態化、規范化。
持續推進政務新媒體平臺矩陣建設,目前已覆蓋微信公眾號、視頻號、微博、頭條等幾大新媒體平臺,全年合計發布稿件1689篇,集成政策解讀、臺風路徑、潮汐預報等信息發布、政民互動、辦事服務功能,積極利用政務新媒體傳遞政聲、服務群眾、引導輿論。
不斷加強對新媒體的審核管理,“浙江水利”微信號、微博號、視頻號及時納入全省政務新媒體管理平臺管控,嚴格做到“周周必有更新、篇篇均有審核”。
(五)監督保障情況
印發并在門戶網站公開2021年浙江省水利廳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抓好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審核和信息公開動態調整等制度建設。
組織召開水利系統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培訓會,對廳系統各單位信息公開負責同志、業務部門負責同志及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能力建設,著力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4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11 | 15 | 6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85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28984.6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2 | 1 | 1 | 0 | 0 | 0 | 14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9 | 1 | 1 | 0 | 0 | 0 | 11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12 | 1 | 1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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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存在重大決策公眾參與不夠、水利重要政策宣講渠道單一等問題。下一步,我廳將立足問題,在工作重大行政決策出臺前,采取座談討論、咨詢協商、民意調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稿、聽證等方式,不斷擴大公眾的參與。在決策結果公布后,及時公開意見征集采納情況。同時,進一步豐富民生政策宣講途徑,廣泛采用民生政策云展覽、網絡課堂、在線知識競賽、公益廣告等線上線下多種方式開展政策宣講和咨詢服務。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依據《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本年度收到的14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均未超出一定數量或者頻次范圍,未發出收費通知,未向申請人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