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82285/2021-00359 | 發布機構 | 省水利廳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
文 號 | 有 效 性 |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編制本報告。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情況等內容。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20年,浙江省水利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政務公開的各項決策部署,圍繞水利中心工作和社會公眾關切,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以公開推進工作落實、助力興水惠民。2020年,浙江省水利廳網站發布各類信息8187條,同比增長23%。其中,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信息5431條,政務動態信息3423條,專題專欄信息341條,重要公告信息172條,人事信息63條,互動交流信息57條,政策文件22條,其他1353條。
(一)多措并舉,推進主動公開全面化。一是梳理完善主動公開基本目錄。根據“三定方案”、權責清單,系統梳理覆蓋本部門權責49個公開事項,明確責任處室、公開方式、公開時限等。緊扣“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5個維度,科學編排本單位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實現政務事項全流程公開。二是優化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打造統一規范的水利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充分運用網站集約化建設成果,優化檢索、查閱、下載、互聯互通功能,聚焦法定主動公開內容集中發布政府信息,方便社會公眾快速準確獲取所需信息。三是深化重點領域公開。圍繞2020年度水利重點工作,在廳門戶網站建立“農村飲用水達標提標行動”“美麗河湖建設行動”“加快水利投資”等專欄,向公眾持續公布工作實施進展、政策法規、成效展示等內容,全年共公開各類信息341條。
(二)制度引領,實現重要決策透明化。一是實行重大決策預公開。出臺《浙江省水利廳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建立重要行政決策事項公開發布機制。發布《浙江省水利廳2020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對“‘海塘安瀾’千億工程行動計劃”“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規劃”等5項涉及公眾利益、需公眾廣泛知曉參與的重要決策進行集中公布,細化決策事項的政策依據、承辦單位、辦理時間、實施計劃等,確保程序正當、過程公開。二是建立決策參與機制。制定《浙江省水利廳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暫行辦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涉水企業、公眾代表、專家學者等列席水利重要規劃、重要決策會議,充分聽取意見建議,不斷提高水利重要決策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三是科學評估決策效果。出臺《浙江省水利廳重大行政決策執行情況第三方評估實施辦法》,跟蹤了解重大行政決策執行情況,檢驗評估重大行政決策執行效果。
(三)創新模式,服務企業群眾便捷化。一是公開掃碼便捷服務。公布水利三服務“碼上提”二維碼,為涉水企業、廣大群眾、一線基層提供“一碼通達”的便捷服務。全年解決掃碼提出的問題82個,滿意率100%。二是數字賦能優化服務。開發水利三服務“百千萬”APP,構建起全覆蓋全天候的水利服務體系,著力解決涉水企業最期盼、廣大群眾最關注、一線基層最迫切的問題。2020年,水利三服務“百千萬”APP訪問26947次,全省服務登記13472人次,共收集服務問題2439個、解決2403個,問題解決率99%,辦結事項滿意率100%。三是分類公開精準服務。針對涉水施工企業及水利從業人員,咨詢較多的高頻服務事項,如資質認定、建設市場管理和安全生產等管理事項,在網站首頁分類公開聯系電話,方便企業群眾第一時間獲得權威準確的咨詢信息。
(四)閉環管理,確保依申請公開規范化。建立從登記、辦理、答復的全鏈條管理制度,全面提升依申請公開答復的規范化水平。一是規范申請入口。公示受理依申請公開工作機構的名稱、辦公地址、聯系方式等,公布受理網址和簡明流程圖,引導申請人規范有序提出申請。二是規范辦前登記。加強網絡、信函、傳真等申請的初步審查,做好申請材料(電子版或掃描件)的即時登記備案。三是規范內部流程。制定《浙江省水利廳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明確從登記、簽批、辦理、答復、寄送、歸檔的工作流程,確保程序合法、流程合規。
(五)強化公開平臺建設。一是加強新聞發布。加強新聞發布計劃管理,做到主動發布、精準發聲。圍繞水利重點工作,舉辦防汛準備工作情況新聞發布會、《浙江省節水行動實施方案》解讀新聞發布會等,為水利改革發展營造良好環境。二是強化門戶網站管理和建設。對“浙江省水利廳”門戶網站進行調整和優化,網站功能實現由單純的靜態信息發布到動態的信息發布、在線服務、公眾參與“三位一體”的轉變。三是發揮傳統媒體作用。在人民日報、央視、新華社、浙江日報、浙江衛視、中國水利報等媒體發表報道755篇(條)。廳領導參與省政府新聞發布會2場,廳領導、處室負責人參加其他廣播電視訪談節目4期。四是加強政務新媒體建設。進一步加強水利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宣傳平臺建設,重點推送重大水利工程、水利政策、水利民生實事等重點領域政務信息,全年共推送微信信息741條,政務微博發布信息569條。五是加大建議提案辦理情況公開。2020年,省水利廳主辦的37件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均按時辦理答復完畢,答復率、溝通率100%,滿意和基本滿意率100%,并在浙江省水利廳網站全文公開了答復內容。
(六)健全監督保障機制。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由廳領導直接抓,廳辦公室牽頭抓,各業務處室具體負責的組織體系,不斷健全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二是加強程序規范。制定《浙江省水利廳門戶網站管理辦法》,加大主動公開力度,進一步規范信息公開的內容、方式、流程及職責分工。改進依申請公開工作的答復質量、答復方式和辦理時效,有效保障人民群眾對水利信息的知情權。三是加強監督考核。完善政府信息公開考核管理,對未按要求及時公開、未及時處理失效信息、未及時辦理公眾申請信息等情況予以扣分??荚u加減分計入廳機關及廳屬單位績效管理考評,形成全廳共同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良好局面。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范性文件 | 7 | 7 | 7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65 | -32 | 33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10222 | -719 | 9503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6 | -3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62 | 7248089(元)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3 | 1 | 1 | 0 | 0 | 0 | 15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4 | 0 | 1 | 0 | 0 | 0 | 5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4 | 1 | 0 | 0 | 0 | 0 | 5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13 | 1 | 1 | 0 | 0 | 0 | 15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我廳2020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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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省水利廳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對照人民群眾對政務公開的新期待、新要求,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政策解讀的針對性和精準性仍需加強,解讀形式還不夠多樣化;二是政務公開平臺有待進一步完善,特別是在提升用戶體驗、加強公眾參與方面仍需加大工作力度。2021年,省水利廳將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政務公開工作有關部署要求,進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制度化建設。不斷完善信息發布、政策解讀、輿論引導機制,進一步強化政務公開工作責任,加強監督檢查,健全政務公開工作的考核、社會評議和責任追究制度,推動政務公開工作規范化、科學化和常態化。
(二)進一步加強水利信息公開平臺建設。優化門戶網站建設,對發布信息進行科學分類、及時更新,確保內容準確權威;優化網站版式,做到訪問便捷、界面友好,不斷提升公眾網上查閱信息、咨詢辦事體驗和滿意度。繼續發揮政務微博、微信新媒體的作用,做好水利政務信息公開、發布和解讀工作。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解讀:一圖讀懂浙江省水利廳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