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82285/2018-40462 | 發布機構 | 省水利廳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
文 號 | 有 效 性 | |||
一、浙江省水利廳概況
(一)主要職能
浙江省水利廳是主管水的省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能如下:
1.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發展規劃、水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和有關政策,組織編制并監督實施全省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區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起草有關水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按規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的有關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初步意見;提出省級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并組織實施。
2.統一管理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擬訂全省和跨地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并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3.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擬訂水功能區劃并監督實施,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工作。
4.負責水旱災害防治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省防汛防臺抗旱工作,組織編制省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對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防臺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承擔省政府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5.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重要江河、水庫、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地區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有關涉河涉堤建設項目審批(含占用水域審批)并監督實施。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和江堤、海塘的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灘涂資源的管理和保護,指導灘涂圍墾、低丘紅壤的治理和開發。
6.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指導水事糾紛的處理。
7.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在職責范圍內負責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管理、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工作,協同擬訂水能資源開發利用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8.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并定期公告,負責有關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省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9.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擬訂有關標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發布節約用水情況通報,組織、監督全省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10.指導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實施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全省水資源公報。指導水利信息化工作。
11.開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組織水利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及國際合作交流,擬訂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定額并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
12.指導、監督省級水利資金的管理。提出有關水利價格、收費、信貸的建議。
13.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浙江省水利廳部門決算包括:本級決算、廳屬浙江省圍墾局、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浙江省水庫管理總站、浙江省水電管理中心、浙江省農村水利局、浙江省河道管理總站、浙江省水利發展規劃研究中心、浙江省錢塘江管理局、浙江省水文局、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浙江水利水電干部學校、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浙江省防汛技術中心(浙江省防汛機動搶險總隊)、浙江省水利水電技術咨詢中心、浙江省水資源管理中心(浙江省水土保持監測中心)、浙江省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中心、浙江省水利科技推廣與發展中心(浙江省水利廳機關服務中心)、浙江省水利信息管理中心、浙江省錢塘江管理局杭州管理處、浙江省錢塘江管理局寧紹管理處、中國水利博物館、浙江省錢塘江河務技術中心、浙江省錢塘江管理局嘉興管理處、浙江省浙東引水管理局、浙江省水情宣傳中心共26家單位決算。
二、浙江省水利廳2017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表
詳見附表。
三、浙江省水利廳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浙江省水利廳2017年度收入總計180,027.64萬元,支出總計180,027.64萬元。與2016年相比,收、支總計各減少46,958.05萬元,下降20.69%。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取消預算單位,不再進行決算匯總。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132,308.11萬元,占總收入73.49%,包括財政撥款收入90,960.5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90,960.5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0萬元),占總收入50.53%;事業單位專戶資金11,530.25萬元,占總收入6.40%;事業收入(不含專戶資金)2,398.20萬元,占總收入1.33%;事業單位經營收入7,388.81萬元,占總收入4.10%;其他收入20,030.32萬元,占總收入11.13%。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145,927.03萬元,占總支出81.06%。其中基本支出58,163.62萬元,占總支出32.31%;項目支出82,118.51萬元,占總支出45.61%;經營支出5,644.91萬元,占總支出3.14%。
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11.10萬元、國防支出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0萬元、教育支出39,848.18萬元、科學技術支出61.35萬元、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00.7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305.05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337.06萬元、節能環保支出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0萬元、農林水支出95,517.51萬元、交通運輸支出0萬元、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0萬元、金融支出0萬元、援助其他地區支出0萬元、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299.57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0萬元、其他支出346.48萬元、債務還本支出0萬元、債務付息支出0萬元。
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41,530.60萬元,日常公用支出16,633.02萬元,項目支出82,118.51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支出5,644.91萬元,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按支出資金性質分類,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支出96,788.0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346.48萬元,其他各類資金支出48,792.49萬元。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浙江省水利廳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113,340.11萬元,財政撥款支出總計113,340.11萬元。與2016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4,038.22萬元,增長3.69%。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我廳水利相關工作任務增加,相應預算資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浙江省水利廳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6,788.07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66.33%。與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25,942.67萬元,增長36.62%。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我廳政府性基金都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以及我廳水利相關工作任務增加,相應預算資金增加。
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浙江省水利廳2017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91846.39萬元,支出決算為96,788.0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5.38%,主要原因:部分以前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在2017年度支出等。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62.00萬元,2017 年決算為49.6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0.0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省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經費”項目尚未實施完畢。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10.00萬元,2017 年決算為11.5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5.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2016年度GPA工作經費1.5萬元在2017年度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商貿事務(款)其他商貿事務支出(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50.00萬元,2017 年決算為50.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0%。
(4)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16194.30萬元,2017 年決算為17011.1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5.04%,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 “提升地方辦學水平專項”等項目以前年度結轉結余資金在2017年度支出。
(5)教育支出(類)職業教育(款)高等職業教育(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8005.30萬元,2017 年決算為9622.4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0.2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學生宿舍擴建工程”等項目以前年度結轉結余資金在2017年度支出。
(6)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430.8萬元,2017 年決算為516.6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9.94%,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五水共治’水利業務培訓”、“水利建設與發展專項-水管單位崗位培訓及執法技能競賽”項目以前年度結轉結余資金在2017年度支出。
(7)教育支出(類)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530.80萬元,2017 年決算為381.4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1.87%,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高等教育質量工程考核獎補資金”等項目尚未實施完畢。
(8)科學技術支出(類)基礎研究(款)自然科學基金(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0.00萬元,2017 年決算為5.46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2016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結轉結余資金在2017年度支出。
(9)科學技術支出(類)技術研究與開發(款)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110.00萬元,2017 年決算為46.9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2.7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學?;A公益研究”項目尚未實施完畢。
(10)科學技術支出(類)科技條件與服務(款)技術創新服務體系(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11.00萬元,2017 年決算為0.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學校技術創新服務體系”、“學校技術創新引導”項目尚未實施完畢。
(11)科學技術支出(類)社會科學(款)社會科學研究(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5.00萬元,2017 年決算為8.9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78.2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省社科聯課題補助經費”等項目以前年度結轉結余資金在2017年度支出。
(12)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320.00萬元,2017 年決算為100.7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31.4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重點文藝項目創作演出經費—動畫評述片《浙水千秋》”等項目尚未實施完畢。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206.23萬元,2017 年決算為489.7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37.5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省直機關一次性G20專項獎金等。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2701.69萬元,2017 年決算為2656.9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8.34%,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人員正常增減變動等。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1089.19萬元,2017 年決算為1077.4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8.92%,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人員正常增減變動等。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13.45萬元,2017 年決算為22.3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66.25%,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以前年度結轉結余資金在2017年度支出。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就業補助(款)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0.00萬元,2017 年決算為2.57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 “調整2015年省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補助資金” 項目以前年度結轉結余資金在2017年度支出。
(1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117.86萬元,2017 年決算為113.0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5.8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人員正常增減變動等。
(19)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1234.93萬元,2017 年決算為1197.3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6.95%,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人員正常增減變動等。
(20)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其他農業支出(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10.00萬元,2017 年決算為11.6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6.3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2016年度“水利關鍵技術研究集成與示范推廣經費”、“省級項目(錢塘江管理局病死豬打撈經費)”項目尾款在2017年度支出。
(21)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行政運行(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5651.90萬元,2017 年決算為5925.0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4.83%,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部分行政運行結轉結余經費在2017年度支出。
(22)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017年年初預算為108.00萬元,2017 年決算為94.5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7.5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省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經費”、“電梯更新改造”項目尚未實施完畢。
(23)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行業業務管理(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21353.89萬元,2017 年決算為24883.9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6.53%,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2017年度年中原在水資源費安排的項目支出轉入水利行業業務管理支出。
(24)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設(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11555.65萬元,2017 年決算為12059.4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4.36%,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錢塘江北岸海塘海鹽秦山敕海廟段加固工程”等項目以前年度結轉結余資金在2017年度支出。
(25)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工程運行與維護(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6025.86萬元,2017 年決算為5347.8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8.75%,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浙東引水蕭山樞紐工程管理標準化項目(工程部分)”等項目尚未實施完畢。
(26)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2885.78萬元,2017 年決算為2175.2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5.3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區防洪能力調查”等項目尚未實施完畢。
(27)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土保持(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538.00萬元,2017 年決算為529.4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8.41%,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水土保持監測管理”等項目尚未實施完畢。
(28)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資源節約管理與保護(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0.00萬元,2017 年決算為78.60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浙東引水水量水質監測系統(應急建設)運行與維護”等項目以前年度結轉結余資金在2017年度支出。
(29)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文測報(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811.16萬元,2017 年決算為1010.7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4.61%,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浙江省水資源監測中心改造工程” 等項目以前年度結轉結余資金在2017年度支出。
(30)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防汛(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3368.91萬元,2017 年決算為4037.8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9.86%,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山洪災害防治省本級項目”等項目以前年度結轉結余資金在2017年度支出。
(31)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農田水利(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773.00萬元,2017 年決算為933.2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0.73%,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 “水利建設與發展專項-大中型灌區節水改造監督管理” 等項目以前年度結轉結余資金在2017年度支出。
(32)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技術推廣(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326.6萬元,2017 年決算為338.4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3.62%,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水利建設與發展專項-水利科技示范推廣” 等項目以前年度結轉結余資金在2017年度支出。
(33)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江河湖庫水系綜合整治(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280萬元,2017 年決算為258.6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2.36%,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中小流域治理監督管理” 項目尚未實施完畢。
(34)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安全監督(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1378.08萬元,2017 年決算為1445.0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4.86%,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水庫安全監督管理” 等項目以前年度結轉結余資金在2017年度支出。
(35)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0.00萬元,2017 年決算為1758.61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該項均為歷年結轉結余項目支出。
(36)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資源費安排的支出(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3191.6萬元,2017 年決算為0.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2017年度年中原在水資源費安排的項目支出轉入水利行業業務管理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1686.02萬元,2017 年決算為1725.5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2.34%,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人員正常增減變動、職級調整、工資調整等。
(3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809.39萬元,2017 年決算為809.9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7%,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人員正常增減變動、職級調整等。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浙江省水利廳(匯總)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3,496.0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32,369.4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 、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11,126.6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其他資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其他支出(類)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項)。2017年年初預算為1579.32萬元,2017年決算為346.4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1.94%,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2017年度我廳政府性基金都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年中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1579.32萬元財政予以收回,只有部分以前年度結轉結余政府性基金支出。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決算情況
1.“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578.72萬元,支出決算為544.63萬元,完成預算的94.11%,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279.53萬元,完成預算的97.56%;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245.35萬元,完成預算的90.46%;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9.75萬元,完成預算的94.17%。2017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我廳嚴格按預算控制本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厲行節約,壓減支出。
2.“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6年增加110.70萬元,增長25.51%,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外事部門安排的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決算279.53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長19.08%。主要用于廳機關及下屬預算單位人員進行國際及臺灣合作交流、重大項目洽談、水利技術培訓、技術考察、技術引進等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國際旅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2016年度部分出國計劃因防汛防臺等特殊原因未能按時執行,本年度按規定安排實施出國計劃任務。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本單位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8個;本單位全年因公出國(境)累計60人次。
(2)公務接待費:2017年度公務接待費決算19.75萬元,比上年決算數下降5.82%。主要用于廳機關及下屬預算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等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我廳繼續嚴格執行《浙江省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實施細則》、《浙江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堅持“合理、必須、節約”原則,嚴控費用,規范管理。
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國內公務接待234批次,累計1,901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17年度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決算245.35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長37.67%。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主要用于經批準購置的0輛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245.35萬元,主要用于全省防汛防旱組織、協調、水資源管理與保護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2017年度,本級及所屬單位開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78輛。增加的主要原因:自2017年起水資源費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全部納入一般公共預算范疇。因此,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71.23萬元中包含原由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93.01萬元。日常使用規范,厲行節約。
(九) 部門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17年浙江省水利廳共146個項目均實行預算績效目標管理并開展績效自評,涉及當年一般公共預算43943萬元,實際支出40409萬元??冃гu價結果顯示,績效自評為“較好”以上的有141項,占比96.6%,無績效結論為“差”的項目,績效成效明顯。
2017年浙江省水利廳在省級部門決算中反映全省河湖庫塘清淤工作監督指導1和錢塘江嘉興段省管海塘維護項目績效自評結果。具體如下:
1.全省河湖庫塘清淤工作監督指導1。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2017年該項目績效自評得分為100分,自評結論為“好”。項目全年預算數為641萬元,執行數為626.91萬元,完成預算數的97.8%。主要產出和效果:一是完成全省河湖庫塘淤積分布圖、年度全省河湖庫塘清淤工作計劃報告、年度計劃清淤專題圖,建立全省河湖庫塘清淤數據管理平臺,至2017年底累計完成清淤量1.8億方,河湖庫塘調蓄能力提升,水環境得到改善。二是完成全省河湖庫塘淤積分析報告、全省十三五河湖庫塘清淤實施方案報告、典型河湖庫塘清淤項目效果評估報告編制。三是完成科學清淤技術指南、清淤及淤泥處置資源化利用技術匯編,開展河湖庫塘清淤第三方抽查,提高清淤科學化管理水平。發現的問題及原因:一是清淤技術指南、淤泥處置資源化利用等技術匯編的推廣應用還需進一步加強;二是清淤項目管理還有待進一步規范。主要原因是清淤項目點多面廣,實施主體參差不齊等。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建議增加淤泥處置資源化利用補助比例;二是建議引入第三方管理機制,加強過程管理。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 |||||||||||||
單位編碼 | 單位名稱 | 項目類別 | 一級項目名稱 | 項目名稱 | 功能科目 | 項目屬性 | 項目口徑 | 重要程度 | 預算金額 | 項目財政資金執行進度 | 實際得分 | 自評結論 | 評價補充信息 |
317007 | 省河道管理總站 | 其他專項公用(一般) | 河道治理與管理 | 全省河湖庫塘清淤工作監督指導1 | 2130331水資源費安排的支出 | 新增 | 經常性 | 重要工作 | 641.00 | 97.80 | 100.00 | 好 |
2.錢塘江嘉興段省管海塘維護項目。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該項目績效自評分為100分,自評結論為“好”。項目全年預算數為1102.31萬元(評審后),執行數為1055.87萬元,完成預算的95.79%。主要產出和效果:一是完成錢塘江嘉興段57.6公里省管一線海塘及41.9公里非臨江省管海塘日常維修養護工作,為海塘安全運行提供了保證,并保證了海塘整體面貌環境的整潔;二是海塘觀測,完成省管一線海塘變形觀測、近岸灘地觀測和海寧段丁壩刷深觀測,通過定期觀測,及時、全面掌握海塘運行情況,為海塘安全運行提供了有效的技術支撐;三是完成海塘安全設施日常維護,確保海塘公共安全設施正常運行;四是完成防汛物資更新和監控球機的更新,為防汛安全和監控正常運行提供了有效保障。發現的問題和原因:一是海塘維護屬于經常性項目,年初就要開展,全年實施,現在是每年要采購一次,年底要驗收,實施時間比較緊張;二是海塘維護內容小而多,人工成本高,每年的維護經費較為緊張。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建議2~3年進行一次采購,2~3年進行一次決算審計和驗收。二是建議盡快完成維修養護定額修訂工作,盡早發布。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 |||||||||||||
單位編碼 | 單位名稱 | 項目類別 | 一級項目名稱 | 項目名稱 | 功能科目 | 項目屬性 | 項目口徑 | 重要程度 | 預算金額 | 項目財政資金執行進度 | 實際得分 | 自評結論 | 評價補充信息 |
317032 | 省錢管局嘉興管理處 | 其他專項公用(一般) | 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 | 錢塘江嘉興段省管海塘維護 | 2130306水利工程運行與維護 | 延續 | 經常性 | 重要工作 | 1,102.31 | 95.79 | 100.00 | 好 |
(十) 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度水利廳本級、廳屬浙江省圍墾局、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等3家行政單位以及廳屬浙江省水庫管理總站、浙江省河道管理總站、浙江省農村水利局、浙江省錢塘江管理局等4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065.99萬元,比上年度增加958.95萬元,增長86.62%,主要原因:2017年按財政預算編制改革要求,分類厘清項目支出與基本支出開支范圍邊界,原項目中的機關運行經費現大部分在基本支出中列支以及水利相關工作任務增加等因素增加了行政運行成本。
2.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7年度水利廳本級及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7818.2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850.8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10477.77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23489.67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622.2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2.2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326.7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8.80%。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浙江省水利廳本級及所屬各單位共有車輛144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02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5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3輛、其他用車24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72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11臺(套)。
四、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事業單位專戶資金: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專戶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之外取 得的各項收入。
6.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8.結轉下年:是指預算單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預算未執行完畢,需結轉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結轉資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虧損的結余資金,其中包括當年事業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用于核算當年應交所得稅和提取事業基金、專用基金的分配情況和結果。
9.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機關運行經費:是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 反映除行政運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機關服務、預算改革業務、財政國庫業務、財政監察、信息化建設、財政委托業務支出、事業運行等項目以外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商貿事務(款)其他商貿事務支出(項):反映除行政運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機關服務、對外貿易管理、國際經濟合作、外資管理、國內貿易管理、招商引資、事業運行等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貿事務方面的支出。
15.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項):反映經國家批準設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各部門所屬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政府各部門對社會中介組織等舉辦的各類高等院校的資助,如捐贈、補貼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6.教育支出(類)職業教育(款)高等職業教育(項):反映經國家批準設立的高等職業大學、??坡殬I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17.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于培訓的支出。
18.教育支出(類)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項):反映除農村中小學校舍建設、農村中小學教學設施、城市中小學校舍建設、城市中小學教學設施、中等職業學校教學設施項目以外的教育費附加支出。
19.科學技術支出(類)基礎研究(款)自然科學基金(項):反映各級政府設立的自然科學基金支出。
20.科學技術支出(類)技術研究與開發(款)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項):反映從事技術開發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實用價值的專項技術開發研究的支出。
21.科學技術支出(類)科技條件與服務(款)技術創新服務體系(項):反映國家為企業提供信息、技術、中介等全方位服務和支持,建立健全企業技術服務體系等方面的支出。
22.科學技術支出(類)社會科學(款)社會科學研究(項):反映除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會科學研究支出。
23.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項):反映除行政運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機關服務、圖書館、文化展示及紀念機構、藝術表演場所、藝術表演團體、文化活動、群眾文化、文化交流與合作、文化創作與保護、文化市場管理等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2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2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2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2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項):反映除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事業單位離退休、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等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方面的支出。
2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就業補助(款)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項):反映財政用于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等方面的補助支出。
29.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30.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31.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其他農業支出(項):反映除行政運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機關服務、事業運行、農墾運行、科技轉化與推廣服務、病蟲害控制、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督、統計監測與信息服務、農業行業業務管理、對外交流與合作、防災救災、穩定農民收入補貼、農業結構調整補貼、農業生產支持補貼、農業組織化與產業化經營、農產品加工與促銷、農村公益事業、綜合財力補助、農業資源保護修復與利用、農村道路建設、成品油價格改革對漁業的補貼、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任職補助等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農業方面的支出。
32.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3.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34.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行業業務管理(項):反映用于水利行業業務管理方面的支出。
35.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設(項):反映水利系統用于江、河、湖、灘等水利工程建設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庫、水利樞紐、涵閘、灌區、供水、蓄滯洪區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屬設備、設施的建設、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險水庫防險、大中型灌區改造、農村電氣化建設等支出。
36.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工程運行與維護(項):反映水利系統用于江、河、湖、灘等治理工程運行與維護方面的支出,以及納入預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的支出。
37.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項):反映水利規劃、勘測、設計、科研及相關管理辦法編制、資料整編、設備購置等基礎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38.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土保持(項):反映水利系統納入預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業單位的支出,包括規劃制訂和實施,治理、生態修復、預防監測、調查協調、綜合治理、開發技術的示范、監督執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態工程措施和各項管理保護活動的支出。
39.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資源節約管理與保護(項):反映水利系統納入預算管理的水資源管理與保護事業單位的支出。
40.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文測報(項):反映水利系統納入預算管理的水文事業單位的支出。
41.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防汛(項):反映防汛業務支出。有關事項包括防汛物資購置管護,防汛通信設施設備、網絡系統、車船設備運行維護,防汛值班、水情報汛、防汛指揮系統運行維護、水毀修復以及防汛組織(如防汛預案編制、檢查、演習、宣傳、會議等),汛期調用民工及勞動保護,水利設施災后重建,退田還湖,蓄滯洪區補償、水情、雨情、決策支持,防汛視頻會商,應急度汛,山洪災害防治等。
42.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農田水利(項):反映國家對農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設施、節水灌溉等水利設施的補助,小型水庫除險補助以及排灌站、小水電站補助等。
43.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技術推廣(項):反映水利系統納入預算管理的技術推廣事業單位的支出。
44.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江河湖庫水系綜合整治(項):反映江河湖庫水系綜合整治方面的支出。有關事項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江河湖庫水系連通等。
45.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安全監督(項):反映水利系統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開展水利安全生產監督和水利建設項目稽查業務支出。
46. 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資源費安排的支出(項):反映用水資源費收入安排的支出。
47.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項):反映除行政運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機關服務、水利行業業務管理、水利工程建設、水利工程運行與維護、長江黃河等流域管理、水利前期工作、水利執法監督、水土保持、水資源節約管理與保護、水質監測、水文測報、防汛、抗旱、農田水利、水利技術推廣、國際河流治理與管理、江河湖庫水系綜合整治、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專項支出、水利安全監督、水資源費安排的支出、砂石資源費支出、信息管理、水利建設移民支出、農村人畜飲水等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4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4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