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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002482285/2018-01879 發布機構 省水利廳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公開范圍 面向全社會
      文  號 有 效 性
      浙江省水利廳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發布日期:2018-03-15 10:50 瀏覽次數: 信息來源:省水利廳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報告電子版可在浙江省水利廳門戶網站(http://www.blycg.com)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系浙江省水利廳辦公室,電話:0571-87826583。

      一、概述

      2017年,省水利廳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關切,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浙政辦發〔2017〕42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浙政辦發〔2017〕36號)等文件要求,扎實推進政務公開工作。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主線,深化便民服務理念,堅持“主動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主動完善公開內容,增強公開時效,拓展公開渠道,不斷提升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好地服務于浙江省水利事業發展。

      二、主動公開力度不斷增強

      (一)全面落實“五公開”推進舉措。一是將“五公開”要求落實到公文、會議辦理程序。及時召開專題會,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規定,部署《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浙政辦發〔2017〕36號)有關要求,明確在擬制公文時,必須在發文流轉單上標注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等屬性;出臺《浙江省水利廳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建立健全利益相關方、公眾代表、專家、媒體人士列席政府有關會議的制度,明確在項目評審、工程驗收等會議通知中應邀請專家參與或相關人員列席會議。二是積極推進主動公開目錄體系與清單體系建設。9月正式啟動浙江省水利廳主動公開基本目錄與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建設工作,現已完成了首輪編制工作。三是進一步優化公開內容。全年累計公開各類信息8000余條,其中網站公開近7000條,微博公開111條,微信公開764條,其他方式公開462條。

      (二)不斷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浙政辦發〔2017〕36號)要求,及時制定《浙江省水利廳2017年政務公開實施方案》,明確“五水共治”水利工作、“河長制”和“百項千億防洪排澇工程”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內容、公開形式、公開載體、時限要求、發布主體等內容,并嚴格按照實施方案做好公開工作。

      (三)強化政策解讀,擴大公眾參與。一是領導帶頭解讀。陳龍廳長在《今日浙江》2017年第7期刊登署名文章“浙江率先實施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專題解讀標準化工作,分管廳領導及時參加浙江公共·新聞頻道政策面對面節目,權威解讀《浙江省河長制規定》。二是強化規范解讀。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2017年印發規范性文件13件,全部實現行政規范性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三是媒體助力解讀。全年在中央、省級主流媒體和行業媒體發表水利稿件400多篇(條),其中在中國水利報發表頭版頭條7篇,浙江日報發表稿件85篇,均創歷史新高,并積極邀請浙江日報、浙江之聲、浙江衛視等主流媒體對2017年全省水利現場會議等重要會議進行宣傳。

      三、回應社會關切不斷深入

      (一)做好輿情收集、研判和處置。一是加強輿情監測。全年編發水利輿情監測報告63期,浙江水利輿情分析報告2期。同時在重要時間節點實行24小時監測值守,積極抓好輿論引導,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確保了水利輿情形勢平穩。二是提升回應效果。在錢塘江流域性洪水與泰利、卡努等4個臺風的應急搶險期間,及時向媒體發布動態信息,并根據汛情需要,組織召開了4場防汛防臺工作新聞通氣會,協調聯系新聞媒體60余批次,著力提高回應的及時性、針對性、有效性。

      (二)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補齊數據短板,加快數據整合”的要求,研究制定數據共享工作方案及任務計劃圖,逐步打破信息孤島,實現數據共享工作。率先完成“最多跑一次”前100高頻事項共享整合改造工作。獲浙江衛視的專題報道和省政府領導的肯定。我廳可實現“最多跑一次”事項23項,其中權力事項20項,占應納入權力事項21項的95.2%,達到了省政府提出的“力爭覆蓋80%左右的行政權力事項”的要求。

      四、公開平臺建設不斷加強

      (一)推進協同聯動。一是配置專人負責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工作。及時辦結各類咨詢投訴舉報。全年共辦理信訪524件,其中:來信107件;來訪19起;來電23起;網信372件(領導信箱45件)。所有信訪件嚴格按照《信訪條例》規定,及時進行辦理、轉送和督辦,辦結率達100%,未產生新的積案。二是加強政務微博、微信等政務新媒體平臺的建設與管理。充分用好新媒體宣傳和媒體采訪等方式加大政務公開范圍,及時答復公眾咨詢。浙江水利微信公眾號發布原創報道400多篇,單篇閱讀量最高達2萬次,其中50多篇報道被“浙江發布”、中國水利網、都市快報等媒體轉載。

      (二)加強門戶網站建設和管理。一是積極推進網站建設。按照省政府有關要求,做好“浙江水利”門戶網站整體搬遷上“云”技術準備工作。持續發揮門戶網站信息發布“第一窗口”和“第一平臺”作用,重點建設以“浙江水利”門戶網站為主平臺,政務微博、微信等新媒體陣地共同發力的“一軸多線”大宣傳格局。二是不斷完善公開機制。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規范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工作流程,做到“凡公布、必審核”。保障公開信息合法、準據。三是持續加強網絡安全。實現在線監測常態化,監測范圍覆蓋“浙江水利”門戶網站、廳直屬單位14個網站和11個地市水利局門戶網站以及廳機關23個日常使用的系統,全年未發生網絡安全事故。

      五、依申請公開辦理不斷規范

      一是規范辦理程序,提升辦理質量。印發《浙江省水利廳依申請公開辦理注意事項》明確受理形式、辦理流程,并在征求廳法律顧問意見的基礎上,針對不同情況,制定依申請公開回復標準文本11項。二是明確辦理責任,強化辦理時效。在《浙江省水利廳政務督查工作辦法(試行)》中將依申請公開辦理列為廳重點“督察督辦”事項,實行全過程、動態化跟蹤督辦。全年共辦理依申請公開14件,其中網絡申請10件,信函申請4件,全部按時辦結,未發生行政訴訟或行政復議。

      六、機構制度建設不斷完善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將政務公開列入領導分工,并在“浙江水利”門戶網站對外公布。并明確辦公室為政務公開協調機構,配備專職人員,統籌指導廳下屬信息中心、宣傳中心,共同推進政務公開工作。二是抓好培訓考核。開展廳本級專題培訓一次,積極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我省與水利部政務公開人員培訓,基本實現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輪訓一遍;將政務公開納入廳屬單位2017年責任制考核。

      七、主要問題

      2017年省水利廳嚴格按照《條例》和《暫行辦法》的要求,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還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對主動公開內容的系統性梳理還不夠,特別是政策解讀、重點工作宣傳力度和深度還亟待加強。二是依申請公開工作壓力明顯增加。隨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持續深入,依申請公開數量不斷增多,辦理流程與工作效率還需進一步完善與提升。三是信息公開內容還夠不夠規范完整,主動公開目錄設置還不夠科學完善,“浙江水利”門戶網站改版工作亟待開展。

      八、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廳將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按照規范要求,蹄疾步穩推進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一是進一步加強主動公開,不斷拓展公開范圍,加強政策解讀,擴大公眾參與,積極回應社會關切。二是進一步發揮好“浙江水利”門戶網站和政務微信、微博等“一軸多線”平臺作用,不斷提高信息公開的廣泛性和時效性。三是進一步加強“浙江政務服務網”建設,不斷推進水利信息在政務服務網集中公開,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再深化。

      索引號: 002482285/2018-01879
      主題分類: 水利
      發布機構: 省水利廳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浙江省水利廳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日期:2018-03-15 10:50
      • 來源: 省水利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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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報告電子版可在浙江省水利廳門戶網站(http://www.blycg.com)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系浙江省水利廳辦公室,電話:0571-87826583。

      一、概述

      2017年,省水利廳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關切,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浙政辦發〔2017〕42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浙政辦發〔2017〕36號)等文件要求,扎實推進政務公開工作。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主線,深化便民服務理念,堅持“主動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主動完善公開內容,增強公開時效,拓展公開渠道,不斷提升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好地服務于浙江省水利事業發展。

      二、主動公開力度不斷增強

      (一)全面落實“五公開”推進舉措。一是將“五公開”要求落實到公文、會議辦理程序。及時召開專題會,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規定,部署《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浙政辦發〔2017〕36號)有關要求,明確在擬制公文時,必須在發文流轉單上標注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等屬性;出臺《浙江省水利廳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建立健全利益相關方、公眾代表、專家、媒體人士列席政府有關會議的制度,明確在項目評審、工程驗收等會議通知中應邀請專家參與或相關人員列席會議。二是積極推進主動公開目錄體系與清單體系建設。9月正式啟動浙江省水利廳主動公開基本目錄與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建設工作,現已完成了首輪編制工作。三是進一步優化公開內容。全年累計公開各類信息8000余條,其中網站公開近7000條,微博公開111條,微信公開764條,其他方式公開462條。

      (二)不斷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浙政辦發〔2017〕36號)要求,及時制定《浙江省水利廳2017年政務公開實施方案》,明確“五水共治”水利工作、“河長制”和“百項千億防洪排澇工程”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內容、公開形式、公開載體、時限要求、發布主體等內容,并嚴格按照實施方案做好公開工作。

      (三)強化政策解讀,擴大公眾參與。一是領導帶頭解讀。陳龍廳長在《今日浙江》2017年第7期刊登署名文章“浙江率先實施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專題解讀標準化工作,分管廳領導及時參加浙江公共·新聞頻道政策面對面節目,權威解讀《浙江省河長制規定》。二是強化規范解讀。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2017年印發規范性文件13件,全部實現行政規范性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三是媒體助力解讀。全年在中央、省級主流媒體和行業媒體發表水利稿件400多篇(條),其中在中國水利報發表頭版頭條7篇,浙江日報發表稿件85篇,均創歷史新高,并積極邀請浙江日報、浙江之聲、浙江衛視等主流媒體對2017年全省水利現場會議等重要會議進行宣傳。

      三、回應社會關切不斷深入

      (一)做好輿情收集、研判和處置。一是加強輿情監測。全年編發水利輿情監測報告63期,浙江水利輿情分析報告2期。同時在重要時間節點實行24小時監測值守,積極抓好輿論引導,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確保了水利輿情形勢平穩。二是提升回應效果。在錢塘江流域性洪水與泰利、卡努等4個臺風的應急搶險期間,及時向媒體發布動態信息,并根據汛情需要,組織召開了4場防汛防臺工作新聞通氣會,協調聯系新聞媒體60余批次,著力提高回應的及時性、針對性、有效性。

      (二)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補齊數據短板,加快數據整合”的要求,研究制定數據共享工作方案及任務計劃圖,逐步打破信息孤島,實現數據共享工作。率先完成“最多跑一次”前100高頻事項共享整合改造工作。獲浙江衛視的專題報道和省政府領導的肯定。我廳可實現“最多跑一次”事項23項,其中權力事項20項,占應納入權力事項21項的95.2%,達到了省政府提出的“力爭覆蓋80%左右的行政權力事項”的要求。

      四、公開平臺建設不斷加強

      (一)推進協同聯動。一是配置專人負責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工作。及時辦結各類咨詢投訴舉報。全年共辦理信訪524件,其中:來信107件;來訪19起;來電23起;網信372件(領導信箱45件)。所有信訪件嚴格按照《信訪條例》規定,及時進行辦理、轉送和督辦,辦結率達100%,未產生新的積案。二是加強政務微博、微信等政務新媒體平臺的建設與管理。充分用好新媒體宣傳和媒體采訪等方式加大政務公開范圍,及時答復公眾咨詢。浙江水利微信公眾號發布原創報道400多篇,單篇閱讀量最高達2萬次,其中50多篇報道被“浙江發布”、中國水利網、都市快報等媒體轉載。

      (二)加強門戶網站建設和管理。一是積極推進網站建設。按照省政府有關要求,做好“浙江水利”門戶網站整體搬遷上“云”技術準備工作。持續發揮門戶網站信息發布“第一窗口”和“第一平臺”作用,重點建設以“浙江水利”門戶網站為主平臺,政務微博、微信等新媒體陣地共同發力的“一軸多線”大宣傳格局。二是不斷完善公開機制。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規范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工作流程,做到“凡公布、必審核”。保障公開信息合法、準據。三是持續加強網絡安全。實現在線監測常態化,監測范圍覆蓋“浙江水利”門戶網站、廳直屬單位14個網站和11個地市水利局門戶網站以及廳機關23個日常使用的系統,全年未發生網絡安全事故。

      五、依申請公開辦理不斷規范

      一是規范辦理程序,提升辦理質量。印發《浙江省水利廳依申請公開辦理注意事項》明確受理形式、辦理流程,并在征求廳法律顧問意見的基礎上,針對不同情況,制定依申請公開回復標準文本11項。二是明確辦理責任,強化辦理時效。在《浙江省水利廳政務督查工作辦法(試行)》中將依申請公開辦理列為廳重點“督察督辦”事項,實行全過程、動態化跟蹤督辦。全年共辦理依申請公開14件,其中網絡申請10件,信函申請4件,全部按時辦結,未發生行政訴訟或行政復議。

      六、機構制度建設不斷完善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將政務公開列入領導分工,并在“浙江水利”門戶網站對外公布。并明確辦公室為政務公開協調機構,配備專職人員,統籌指導廳下屬信息中心、宣傳中心,共同推進政務公開工作。二是抓好培訓考核。開展廳本級專題培訓一次,積極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我省與水利部政務公開人員培訓,基本實現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輪訓一遍;將政務公開納入廳屬單位2017年責任制考核。

      七、主要問題

      2017年省水利廳嚴格按照《條例》和《暫行辦法》的要求,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還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對主動公開內容的系統性梳理還不夠,特別是政策解讀、重點工作宣傳力度和深度還亟待加強。二是依申請公開工作壓力明顯增加。隨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持續深入,依申請公開數量不斷增多,辦理流程與工作效率還需進一步完善與提升。三是信息公開內容還夠不夠規范完整,主動公開目錄設置還不夠科學完善,“浙江水利”門戶網站改版工作亟待開展。

      八、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廳將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按照規范要求,蹄疾步穩推進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一是進一步加強主動公開,不斷拓展公開范圍,加強政策解讀,擴大公眾參與,積極回應社會關切。二是進一步發揮好“浙江水利”門戶網站和政務微信、微博等“一軸多線”平臺作用,不斷提高信息公開的廣泛性和時效性。三是進一步加強“浙江政務服務網”建設,不斷推進水利信息在政務服務網集中公開,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再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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