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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002482285/2015-01885 發布機構 省水利廳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公開范圍 面向全社會
      文  號 有 效 性
      浙江省水利廳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發布日期:2015-02-16 10:08 瀏覽次數: 信息來源:省水利廳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報告電子版可在浙江省水利廳門戶網站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系浙江省水利廳辦公室,電話:0571-87826513。

      一、概述

      2014年,省水利廳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三屆四次、五次、六次全會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大水利重點領域和群眾關注信息的公開力度,積極穩妥推進依申請公開,及時準確回應社會關切,把信息公開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一是完善公開機制。認真落實《浙江省水利廳政務公開方案》、《浙江省水利廳實施政務公開辦事制度有關規定》等有關制度辦法,不斷健全信息公開工作機制,規范細化信息公開的內容、程序和方式。按照省政府要求,進一步加強新聞發言人制度建設,規范水利宣傳工作及新聞發布機制,堅持并完善重要信息及時公布制度,主動做好防汛防臺抗旱等重要信息發布,全年累計召開新聞發布會7次,及時通報情況,回應社會關切等。聚焦“五水共治”,與新聞媒體合作實現常態化,多位廳領導先后做客浙江衛視、浙江之聲和浙江在線等多家省級主要新聞媒體,暢談“五水共治”水利建設,充分借助媒體力量,著力營造良好氛圍。

      二是加大公開力度。充分發揮水利網站在信息公開中的主平臺作用,加強信息資源整合,注重權威性和時效性,全年更新信息7298條。結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完成了13項行政許可事項申報材料、申請條件、辦理流程、法定依據、服務對象的統一梳理及政務服務網窗口內容的設置,為社會公眾提供高效、便捷的網上辦事服務。嚴格執行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在水利網上公布2014年部門預算、2013年決算以及“三公”經費相關數據,將整個部門總體收支情況曬在“陽光”下,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三是創新公開方式。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不斷創新公開載體和形式。主動適應移動互聯網浪潮,在新浪網和騰訊網同時開通了浙江省水利廳官方微博“浙江水利”。微博開通以來,累計更新信息1095條,防汛防臺期間,微博單篇閱讀量最高達到5萬余次,成為水利信息發布的又一個權威平臺。建立水利建設市場信息公開平臺,推進“陽光水利”。省內水利施工、監理等從業單位、人員基本信息以及施工合同額100萬元以上或監理服務費合同額20萬元以上的水利在建工程全部在水利網站上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同時,對水利建設市場嚴重違法行為納入不良行為記錄進行處罰,并將處理結果公開,促進水利建設市場健康發展,加快重點水利建設。

      2014年,省水利廳在政務公開上因時、因事制宜,采取了靈活多樣的載體和形式進行公開,凡是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只要不涉及黨和國家秘密,都最大限度地予以公開。一年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8921條,其中,在省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規范性文件11個,重要信息95條,通過浙江水利網發布信息7298條,通過浙江省防汛抗旱網發布信息528條,通過政務微博等新媒體平臺發布信息1095條。按照廳領導的部署和要求,先后召開7次新聞發布會,主動向社會通報汛情等重大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4年,共收到公眾要求公開有關信息的書面申請5份,全部規范辦理并及時予以答復。其中,3件申請公開的信息依法不屬于本機關信息公開范圍,已告知申請人應申請獲取信息的機關。所受理的口頭、電話、網絡咨詢均不涉及保密信息,沒有不予公開的情況。

      四、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4年,沒有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收取任何費用。

      五、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4年,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引發舉報、投訴、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4年,省水利廳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在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系上把握還不夠準確,社會公眾公開獲取信息還不夠便捷。下一步,我們將重點將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強主動公開。對廳發文情況加強梳理、全程跟蹤,對新制作或新獲取的政府信息,嚴格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要求,依法依規及時公開,特別是對于廳制定出臺的規范性文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及時送省法制辦備案并在省政府網站上公布。對關系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公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做到準確、迅速公開。

      二是做好依申請公開。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受理機制,規范工作流程,明確申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復等各個環節的具體要求。加強對工作中復雜疑難申請的研究,依法滿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

      三是保持多渠道公開。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建設和管理,通過更加符合傳播規律的發布方式,將浙江水利網站打造成更加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的政府信息發布平臺,在網絡領域傳播主流聲音。同時,充分運用政務微博等新媒體,及時發布各類權威政務信息。

      四是加強業務培訓。建立培訓工作常態化機制,組織開展面向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政府網站工作人員等的專業培訓,及時總結交流經驗,逐步普及政府信息公開理念及基本知識,不斷提高信息公開的意識和能力。

      索引號: 002482285/2015-01885
      主題分類: 水利
      發布機構: 省水利廳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浙江省水利廳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日期:2015-02-16 10:08
      • 來源: 省水利廳
      •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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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報告電子版可在浙江省水利廳門戶網站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系浙江省水利廳辦公室,電話:0571-87826513。

      一、概述

      2014年,省水利廳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三屆四次、五次、六次全會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大水利重點領域和群眾關注信息的公開力度,積極穩妥推進依申請公開,及時準確回應社會關切,把信息公開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一是完善公開機制。認真落實《浙江省水利廳政務公開方案》、《浙江省水利廳實施政務公開辦事制度有關規定》等有關制度辦法,不斷健全信息公開工作機制,規范細化信息公開的內容、程序和方式。按照省政府要求,進一步加強新聞發言人制度建設,規范水利宣傳工作及新聞發布機制,堅持并完善重要信息及時公布制度,主動做好防汛防臺抗旱等重要信息發布,全年累計召開新聞發布會7次,及時通報情況,回應社會關切等。聚焦“五水共治”,與新聞媒體合作實現常態化,多位廳領導先后做客浙江衛視、浙江之聲和浙江在線等多家省級主要新聞媒體,暢談“五水共治”水利建設,充分借助媒體力量,著力營造良好氛圍。

      二是加大公開力度。充分發揮水利網站在信息公開中的主平臺作用,加強信息資源整合,注重權威性和時效性,全年更新信息7298條。結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完成了13項行政許可事項申報材料、申請條件、辦理流程、法定依據、服務對象的統一梳理及政務服務網窗口內容的設置,為社會公眾提供高效、便捷的網上辦事服務。嚴格執行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在水利網上公布2014年部門預算、2013年決算以及“三公”經費相關數據,將整個部門總體收支情況曬在“陽光”下,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三是創新公開方式。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不斷創新公開載體和形式。主動適應移動互聯網浪潮,在新浪網和騰訊網同時開通了浙江省水利廳官方微博“浙江水利”。微博開通以來,累計更新信息1095條,防汛防臺期間,微博單篇閱讀量最高達到5萬余次,成為水利信息發布的又一個權威平臺。建立水利建設市場信息公開平臺,推進“陽光水利”。省內水利施工、監理等從業單位、人員基本信息以及施工合同額100萬元以上或監理服務費合同額20萬元以上的水利在建工程全部在水利網站上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同時,對水利建設市場嚴重違法行為納入不良行為記錄進行處罰,并將處理結果公開,促進水利建設市場健康發展,加快重點水利建設。

      2014年,省水利廳在政務公開上因時、因事制宜,采取了靈活多樣的載體和形式進行公開,凡是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只要不涉及黨和國家秘密,都最大限度地予以公開。一年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8921條,其中,在省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規范性文件11個,重要信息95條,通過浙江水利網發布信息7298條,通過浙江省防汛抗旱網發布信息528條,通過政務微博等新媒體平臺發布信息1095條。按照廳領導的部署和要求,先后召開7次新聞發布會,主動向社會通報汛情等重大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4年,共收到公眾要求公開有關信息的書面申請5份,全部規范辦理并及時予以答復。其中,3件申請公開的信息依法不屬于本機關信息公開范圍,已告知申請人應申請獲取信息的機關。所受理的口頭、電話、網絡咨詢均不涉及保密信息,沒有不予公開的情況。

      四、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4年,沒有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收取任何費用。

      五、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4年,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引發舉報、投訴、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4年,省水利廳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在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系上把握還不夠準確,社會公眾公開獲取信息還不夠便捷。下一步,我們將重點將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強主動公開。對廳發文情況加強梳理、全程跟蹤,對新制作或新獲取的政府信息,嚴格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要求,依法依規及時公開,特別是對于廳制定出臺的規范性文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及時送省法制辦備案并在省政府網站上公布。對關系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公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做到準確、迅速公開。

      二是做好依申請公開。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受理機制,規范工作流程,明確申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復等各個環節的具體要求。加強對工作中復雜疑難申請的研究,依法滿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

      三是保持多渠道公開。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建設和管理,通過更加符合傳播規律的發布方式,將浙江水利網站打造成更加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的政府信息發布平臺,在網絡領域傳播主流聲音。同時,充分運用政務微博等新媒體,及時發布各類權威政務信息。

      四是加強業務培訓。建立培訓工作常態化機制,組織開展面向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政府網站工作人員等的專業培訓,及時總結交流經驗,逐步普及政府信息公開理念及基本知識,不斷提高信息公開的意識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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